比思論壇
標題:
外企在华申请“基因魔剪”专利会动谁的奶酪?
[打印本頁]
作者:
766201564
時間:
2017-6-25 02:31
標題:
外企在华申请“基因魔剪”专利会动谁的奶酪?
“基因魔剪”CRISPR-Cas9技术的专利之争又有了新进展。美国时间和瑞士时间当地6月19日,Intellia Therapeutics和CRISPR Therapeutics两家公司相继发布消息称,其已经获得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在CRISPR基因编辑技术上的专利。
“这项专利目前已经审查完毕,处于待公告状态。”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专利代理人朱学珺向科技日报记者透露。
据两家公司公布的消息称,此次在中国被授予的专利覆盖利用CRISPR-Cas9单向导基因编辑技术修改细胞和非细胞环境下的目标DNA,包含较为核心的——对脊椎动物如人类或其它哺乳动物细胞的修改,还涉及使用CRISPR技术生产用于治疗疾病的药物。
而在今年年初,美国法院判决,华人科学家张锋所在单位布罗德研究所拥有的专利有效,从而使得CRISPR Therapeutics和Intellia Therapeutics的创始人卡彭蒂耶和杜德纳拥有的基因编辑专利失去广泛性。
“专利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它在中国获批,与此前在美国的专利授权情况没有关系,也不会对张锋在中国申请专利产生影响。”朱学珺认为。
记者通过查询“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发现,两家公司申请的这项“用于RNA定向的靶DNA修饰和用于RNA定向的转录调节的方法和组合物”专利的申请日为2013年3月15日,今年5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协作中心下发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的信息则显示,截至6月20日,申请人是布罗德研究所有限公司、发明人是张锋的专利一共有11件,全部处于在审状态。
至于张锋的专利是否能获批,朱学珺说,这要看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专利申请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朱学珺举了个例子:甲发明了一种组合物,其中的A成分的含量在10%到90%范围内可以实现某种效果,并申请专利进行保护;乙随后发现A成分的含量在50%时还具有其他效果,那么乙也可以提交自己的专利申请,请求保护A含量为50%的组合物。然而,如果这两项专利均获授权,双方均需对方的许可,才能制造、使用、销售或许诺销售“A含量为50%的组合物”。
“这两家公司这次在中国获批的专利覆盖范围比较广泛,包括了涉及CRISPR-Cas9系统的产品、方法和用途等,基本覆盖了张锋美国授权的专利。由于该专利申请在先,且张锋后续在中国的一部分专利申请与其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相似性,可能会对这些专利申请是否能够获得保护产生一定影响。”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利代理人张晓飞告诉科技日报记者,但由于张锋申请专利时,前者的专利文件尚未公开,因此两者的权利要求范围如果能够区分开,则可不受前者影响。
“两者的专利申请所面对的现有技术并不同,且可能由于不同专利申请由不同审查员审查而导致结果不同,因此,张锋的专利申请是否能够获得授权,需要单独判断。”张晓飞说。
双方的专利申请将给这一技术的商业应用带来哪些影响?“这项技术在中国已经有临床应用了,这两家公司的专利被授权,由于保护范围广,很可能导致已经使用的技术会存在一定的侵权风险。”张晓飞说。朱学珺认为:“是需要交叉许可,还是可以自由实施,这都要看双方专利授权时的权利要求界定的保护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基因编辑技术相关专利的申请量大幅增长。曾帮国内科研人员申请基因编辑技术专利的朱学珺表示,两三年前只检索出数十项相关专利,而现在则近千项。
国内开发者如何更好申请此类专利?张晓飞建议,从申请内容来看,首先,当然是追求原创性,包括发现新的基因编辑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不同的CRISPR种类及组合。其次,可以进行改进型发明,包括对已有基因编辑工具/方法/用途(具体应用领域)的改进和拓展,争取获得改进型发明或选择发明。从申请策略来看,要注意层层保护,但同时要避免自身申请中在先申请对在后申请的影响。
歡迎光臨 比思論壇 (http://108.170.5.76/)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