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到样板间,你敢买房吗?样板间新政落地三个月,已有开发商选择“躺平”。 按照样板间新政,8月16日起,北京新申请办理销售手续的商品房项目,对外展示的装修装饰标准和购房人收房时得到的实际标准必须一致,禁止样板间“货不对板”。 同时,针对多户型项目,样板间新政还给出了“2+1”的要求——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住房时设置样板间的,项目有多个户型的,应设置主要户型(不少于两个)交付样板间。开发企业未设置交付样板间的,不得设置展示(宣传)样板间。 北京商报记者在近期走访调查中了解到,部分在新政施行节点前已做好样板间的项目,因预设样板间不符合现行新规要求,只能被迫拆除。而一些楼盘的现场推介,因为没有样板间,变成了案场销售人员“口述+PPT展示”。
例如石榴春和景明项目,记者走访发现,项目案场销售在接待到访客户时,会对楼盘周边区位、沙盘、产品等信息进行全面介绍。不过,当记者问及能否去参观一下样板间,案场销售人员却面露难色:“目前,我们没有样板间。” 样板间变成了PPT。图文并茂、长达数十页的PPT展示内容,既包含项目建成后的小区及房源效果图、实体样板间图,又包含精装修涉及的各类配件等内容,看房人如果不拿出15分钟左右的时间,基本上听不全。
记者了解到,石榴春和景明项目主推改善型大平层产品,共规划三种户型:建面约155平方米三居及约180平方米、225平方米四居。其中,180平方米三居正是项目的主力户型,是开发商主推想要展示的。 但在销售新规下,要展示精装修的主力户型,算上硬性要求的两个交付样板间,开发商至少要做三个样板间。 “整个售楼处才400多平方米,三个户型一比一展示基本就已经堆满了。”销售人员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因为原本售楼处容纳不下,又暂时没有合适的地方再重建符合政策要求数量的样板间,因此开发商便将新政前建好的180平方米户型展示(宣传)样板间进行了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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