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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看了心中有火 酒后驾车撞死学生找人顶包被判3年缓刑5年 [打印本頁]

作者: rsrs000    時間: 2012-6-22 09:54
標題: 看了心中有火 酒后驾车撞死学生找人顶包被判3年缓刑5年
                              竟然缓刑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双流宝马肇事撞死高三学生一案尘埃落定:宝马司机陈建当晚饮酒后持超期的驾驶证驾驶宝马车,将高三男生撞死,并找人顶包。事发后,陈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双流法院一审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陈建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顶包者游天红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去年12月5日20时许,25岁的陈建在双流县东升镇一餐馆吃饭、饮酒。当晚22时18分许,陈建持超过有效期的驾驶证驾驶宝马越野车回家。当陈建以超过限速5倍的时速在迎春路一段行驶时,与从路口驶出左转弯的小陈骑行的自行车相撞。小陈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陈建为逃避法律责任弃车逃逸,并让游天红向公安机关投案作假证明,谎称其是肇事司机。第二天上午,陈建向公安机关投案。
  双流县法院审理认为,陈建在驾车过程中,持超过有效期的驾驶证、饮酒后在限速路段超速行驶,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游天红明知陈建的行为是犯罪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也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建在案发逃跑,是交通肇事后逃逸。不过其后,陈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这一行为是自首,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同时,陈建当庭自愿认罪,事发后他的亲属与被害人亲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完全履行赔偿义务,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顶包者游天红明知陈建的行为是犯罪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也触犯了刑法。
  
  案情回顾:在现场,伤者的同班同学江泽兰表示,2011年12月5日晚10时10分,晚自习结束后,她和几个同学刚走出校门,突然听到门口的保安喊,"发生车祸了"!她和同学冲上去一看,发现竟是同班同学陈照睿躺在地上。
  陈照睿的同班同学陈诗悦告诉成都商报记者,陈照睿身高1.7米,平时喜欢运动,成绩比较好,为人和气,同学都很喜欢他。
  据校门口一名保安介绍,陈照睿骑自行车下坡进入迎春路主道时,一辆宝马从左侧疾驰而来。躲闪不及,陈照睿被撞飞20多米远,而宝马车在侧行30米远后停下来,车上下来一名中年男子,仓皇地弃车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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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srs000    時間: 2012-6-22 09:55
好讽刺,3年还缓期5年 尼玛 我是家属我会把法官干掉以惊动上面,警示当guang的,不要欺人太甚

作者: a1s2x3    時間: 2012-6-22 12:36
这个判罚值得商榷
但..上面没有报道死者的赔偿问题吧?
这个赔偿问题跟量刑有很大关系!!

作者: wangzhe84138    時間: 2012-6-23 21:07
这就是社会
作者: 水人    時間: 2012-6-23 21:13
哎 上面有人就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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