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中文

比思論壇

 找回密碼
 按這成為會員
搜索



查看: 530|回復: 3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报恩鸟

[複製鏈接]

1073

主題

1

好友

3463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 TA的每日心情
    奮斗
    2024-10-31 01:04
  • 簽到天數: 657 天

    [LV.9]以壇為家II

    推廣值
    0
    貢獻值
    -1
    金錢
    440
    威望
    3463
    主題
    1073
    樓主
    發表於 2015-6-28 13:43:45
    怪鸟报恩
      明朝永乐年间,河内县有一私塾先生,名叫薛不扬。
      这天早上,薛不扬经过一个柳树桩,听到树桩里发出一阵“噗噗”声。薛不扬蹲下身子,从树桩里拽出只身形硕大的鸟。这鸟是中了捕鸟人在洞里下的套子。
      大鸟模样怪异:红色的眼睑,金色的尾羽,背部墨绿,腹下却是一片白。薛不扬从未见过这种鸟,正诧异,忽见大鸟眼里流出泪,朝他不停哀鸣。他觉得鸟有灵性,想了想,把套子解开,放飞了这只鸟。
      过了段时间,河内县发生了虫灾,几日工夫,麦田被啃食个精光。虫灾使不少人背井离乡,私塾散了,薛不扬也打算远走他乡。
      这日,薛不扬在家收拾行李,妻子薛氏兴冲冲跑进来,说在院子的草垛里发现了几个鸡蛋。薛不扬随妻子到了柴房旁的草垛前,果然看到了三个白花花的鸡蛋。薛不扬听见墙头上响起了鸟叫声,抬头望去,一只红眼睑白肚子的大鸟在鸣叫,他一眼认出,是自己前些日子放飞的大鸟。
      “大鸟是报恩来了!”薛不扬不由连连感慨。
      这之后,每日草垛里都会多出几个蛋。有时大鸟独个飞来,见了薛不扬就鸣叫几声向院外飞,薛不扬一路小跑跟上去,大鸟总能把他带到一些动物的尸体旁,有时是只野兔,有时是只野鸡。就这样,薛不扬没有背井离乡,在大鸟的帮助下,倒也度过了饥荒。
      虫灾后,薛不扬重回私塾教书,大鸟成了薛不扬家的常客。在家时,薛不扬总会执笔蘸清水到院中一块青石上写诗,每每此时,大鸟都蹲在墙头饶有兴味地看。
      这天,薛不扬出门买纸墨笔砚,遇到熟人,被邀去喝了顿酒,回家时已暮色苍茫。薛不扬借着酒劲,拿出刚买的笔砚,在离家不远的墙上挥毫起来,尽兴之后才摇摇晃晃地回到了家中。
      第二日早上,薛不扬醒来,猛地想起昨晚写的诗,心中暗道不好。原来,他写的是前朝重臣方孝孺的两句诗:“花前饮酒无与俦,酒酣意气轻王侯。”方孝孺誓死忠于前朝皇帝,结果被当朝皇上朱棣处死,并株连十族。因此,与方孝孺有关的文字不能碰,否则会掉脑袋。
      薛不扬一下冒出冷汗,只好暗暗希望相安无事。但半晌时分,两名捕快还是闯进塾堂,不由分说把薛不扬押了出去。
      妻子薛氏大惊,忙问个究竟,捕快说有人检举薛不扬题反诗。
      到了县衙,知县望着跪在地上的薛不扬,不紧不慢地问:“本官问你,为何题反诗?”
      薛不扬咬紧牙关说:“大人,那反诗并非小人所题!”
      听了薛不扬的答话,知县逼问:“河内县有几人能写出那么端庄的字?何况那墙离你家不远!”
      薛不扬不露声色:“小民不知,有笔迹相似之人也很正常。”
      听了薛不扬的辩解,县官冷笑着准备动刑逼供。此时,门外衙役跑上堂来,向知县禀报:“大人,衙门外有群鸟在题诗!”
      知县纳闷地出了县衙,立时惊得张大了嘴巴,只见县衙高墙之上,一群鸟在展翅飞舞,它们的喙子中都衔着一团黑色的破布团。领头的是只红眼睑白肚子的大鸟,舞着翅膀将喙子对准墙划出一道墨线,其余的鸟都用衔着的布团,整齐有序地依次将大鸟划出的墨线描粗描重。一会儿的工夫,墙上便显出了一句诗:“花前饮酒无与俦。”
      “鸟竟然会写诗!”围观的人们都惊叫起来。
      衙役们从地上捡起石子土块朝鸟群掷去,大鸟用力扇了几下翅膀,“忽”的一下飞跑了。驯鸟作诗
      人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到群鸟留下的诗句上,有人细瞅了会儿,说道:“莫非,墙上的诗句也是这群鸟写的不成,瞧那字迹很是相仿!”
      会题诗的鸟飞走了,薛不扬又死不招供,知县只好回头再审。
      第二日下午上了大堂,薛不扬却冷不丁听知县说了句:“塾师薛不扬,即刻起重返自由之身!条件是,你得帮本官驯化一只鸟。”说着,派人从大堂后提出一只大鸟笼,鸟笼子里装着的,正是那红眼睑的大鸟。县官笑了笑,说:“明日开始,你就到衙门来教化这只鸟。”
      薛不扬到家之后,妻子薛氏止不住喜极而泣。薛不扬顾不上安慰妻子,便急问怎么回事。
      妻子薛氏告诉薛不扬,他被官差押着出了家门之后,过没多久便见大鸟带领着一群鸟儿飞来,那些鸟的喙子都衔着一团絮状破布团,它们从敞开的窗口飞进屋子,将所衔的东西吐到书案上的砚台里,逐个翻滚搅和,又一一叼走,飞了出去。后来,官差到家中要挟,让她要么将大鸟交于官府,要么舍了夫君。思忖再三,她只好在大鸟再次飞来时,借抚摸它的机会,将大鸟捉住,送给了官府。
      整整一宿,薛不扬都没睡好,他想责骂妻子薛氏,可想到妻子也是为了救自己,只能暗自神伤。
      第二日早起,他便赶到县衙,迫不及待地见了大鸟。笼中的大鸟缩着头,精神不振,当见到薛不扬时,立马扬起了头,发出悲伤的哀鸣,薛不扬眼中的泪,不禁流了下来。一旁的知县拍了拍手,说:“好一个人鸟情深!本官给你与鸟增进感情的机会,继续驯化这只鸟,不能写反诗,而应多写好诗。”
      原来,知县要将大鸟作为贡品,在朱棣皇帝大寿时献到京城去。知县又说:“若鸟被你放走,反诗之事自然会落你头上,好自为之。”
      薛不扬让大鸟衔了块湿布作笔,随他一起写字。写了几个字,薛不扬惊诧地发现,大鸟能将他所写的字一一临写下来,笔迹颇为老练。薛不扬一思索,恍然大悟:大鸟先前常在院墙上看他蘸水写字,看得久了,已经悟到了写字的技法。
      大鸟天资聪慧,没多久,就学会了许多赞颂皇帝的诗文。
    奇鸟重情
      知县挑了个日子,将大鸟送往京城。路上又发生了一件奇事:行有三五里地,忽然飞来一大片鸟,严严实实遮住了鸟笼上方,群鸟朝着护送大鸟的官差们啄了下去,几名官差顿时鲜血淋漓。这时,只听笼中大鸟发出一长串高昂急切的嘶鸣,群鸟听到大鸟的嘶鸣,随即将队形收拢,在上空盘旋两圈之后,飞走了。经过这场风波,大鸟总算被送到了京城。
      薛不扬听到这个消息,认定此鸟非同小可,必定是鸟中之王。他后悔自己喝酒铸错,竟连累了一只如此有灵性的鸟王为自己扛罪。
      薛不扬前思后想,做了个惊人举动—休掉妻子,又与族人断绝关系。做完这些,薛不扬便去往京城。到了京城,薛不扬在一家酒楼找了份打杂的差事,从食客们口中,他时不时可以探听到大鸟的事。有人说大鸟住在金屋子里,有画师专门给鸟画像;还有人说大鸟见了朱棣皇帝,用喙子写了句“人须立志,志立则功就”,很讨朱棣喜爱。
      得知大鸟无碍,薛不扬放了心。这天,薛不扬听到食客议论,说街上贴出皇榜,大鸟生了重病,御医无计可施,重金寻人给鸟治病。薛不扬一惊,毫不犹豫去揭了榜。
      薛不扬进了宫,在太监的带领下,到了个绿荫掩隐映的院子里,院门口牌子上题着“奇鸟苑”,廊下有个巨大的金色鸟笼。笼子分为几个部分,每个空间外都悬挂着精致的小牌子,上面分别写着:寝室、餐室、书室。
      金色的笼子里,大鸟颓丧地趴着。大鸟瞥到了薛不扬,顿时双眼放光,叫了几声。
      这时,只听一个细细的声音传了过来:“这鸟得了什么病?”
      听太监发问,薛不扬赶忙回答说:“是心病!”
      那太监轻轻地拂了拂手:“我头次听说鸟也会得心病。那你可有方子医治?”
      薛不扬稍稍抬起头,说:“需要陪聊!”
      太监“呵呵呵”一阵笑,说:“亏你想得出!”太监瞅了瞅薛不扬,“那你先试试,如果奏效,本公公可以奏请圣上,封你为陪聊师!”
      一个时辰后太监再来,大鸟已精神焕发,胃口也恢复了。就这样,薛不扬当上了奇鸟苑的陪聊师。
      转眼,数月过去,北京城下了一场厚厚的大雪,薛不扬站在雪地里哈着气,时不时和笼里的大鸟说着话:“若不是我醉酒题诗,你也不会失去自由。委屈你了……”
      正说着,大鸟忽然竖起脖子,叫了起来,薛不扬一回头,看到奇鸟苑门口,一个身着金色龙袍的人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威严的声音传了过来:“朕早该料到你和这鸟是旧相识。说,怎么回事!”
      薛不扬“扑通”一声跪倒在雪地上,斗胆把事情经过一五一十地说了。他还特意提到,上京前已与妻子和族人割断了关系。
      朱棣叹道:“幸好它是只鸟,若是人,指不定又是个方孝孺!”
      听皇帝说起方孝孺,薛不扬直觉得心口“怦怦”地跳。但接下去,他又听到朱棣说:“朕虽然株了方孝孺十族,从心底来讲,朕还是敬佩其心!方才听你所言,这鸟是鸟中之王,竟能舍掉王位来报恩,实在让朕敬重。朕留着这只鸟,不仅因为它能写字,而是许多话,朕只能说给它听。它听完了,能根据朕的心情,给朕题上几句舒心的诗,其实它是朕的陪聊师哪。看在这鸟情义忠厚的分上,朕恕你无罪!”
      不日,薛不扬与大鸟双双启程回河内县……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4-11-11 03:44 , Processed in 0.028411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