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应对复杂经济形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提振各方信心、稳定市场预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意义重大。云南省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会同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压实责任任务,细化实化举措,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在云南落地见效,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减税降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2018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减税降费明确部署。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具体措施。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认识大规模减税降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大规模减税降费对稳定市场预期、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重要内容。要把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作为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来严格遵守,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二、准确把握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内涵,确保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 近年来,全省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措施,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促进云南省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实行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目前,主要减税政策已全部出台,更明显的降费措施已基本明晰,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政策的内涵。一是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二是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落实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居民税收负担。三是深化增值税改革。自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同时出台相应的深化增值税改革配套举措,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并把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增加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政策实施期限暂定截至2021年底。对政策实施后纳税人新增的留抵税额,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相应调整部分货物服务出口退税率、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等。四是经云南省委、省政府同意,云南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通知,在授权范围内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顶格按50%最大限度地减征资源税等6个地方税种和2个附加。五是明显降低社会保险费的负担。自5月1日起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六是实现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零”。 从长期看,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着眼于“放水养鱼”,增强发展后劲,对促进经济增长,涵养税源以及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具有重大的意义。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能够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发展的信心和抗风险能力,推动产业发展,是完善税制,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改革,是宏观政策支持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的重大抉择。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坚持算政治账、全局账、长远账,压实责任任务,细化实化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扎实地组织实施,确保这一利国利民的减税降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让企业轻装上阵谋发展,让群众得到真金白银的实惠,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幸福感,促进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迅速贯彻落实,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当前财政工作的头等大事。全省财政系统必须迅速行动起来,形成上下联动、内外互动,形成协同并进的工作格局。要会同税务等部门建立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同向发力。绝不允许以财政困难为借口,打折扣、搞变通,要确保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实打实、硬碰硬地在云南迅速落地生根。 (二)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云南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迅速行动,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以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厅(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减税降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减税降费工作的领导,全面协调、全方位推进、全力以赴推动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开展。省财政厅也相应成立了减税降费工作组和相关工作机构。各州(市)、各(县、市)财政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 (三)强化舆论宣传解读,有效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预期。此次减税降费涉及范围广、力度大、内容实、影响深远,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要求,会同税务等部门创新宣传方式,统一宣传口径,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渠道、广覆盖的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解读。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渠道解读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切实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知晓度。要畅通咨询渠道,对减税降费政策过程中企业、居民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应,帮助市场主体掌握政策、用好政策,使市场主体真正感受到政策的红利和政府机关良好的服务。对各地好的做法、典型经验要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引导预期。 (四)密切跟踪政策实施动态,妥善解决突出问题。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税务部门密切跟踪减税降费落实情况,统一核算口径,提高分析的全面性和实效性,深入分析减税降费措施对企业税负、财政收入变化情况等方面的影响,客观反映减税效果,选取典型企业进行深入剖析,及时收集掌握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妥善地加以解决。 (五)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督促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细化实化落实措施,推动政策及时落地,确保企业和群众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主动对接审计、督查、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工作汇报衔接,如实反映情况。主动将财税部门开展减税降费工作的情况报送相关监督部门,主动接受监督、审计部门的工作指导。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找准产生的原因,做到立行立改、认真整改,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统筹兼顾做好各项财政重点工作,确保经济财政平稳健康运行 (一)采取积极措施,均衡组织财政收入。支撑云南省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生产要素条件没有改变,税收平稳增长也有很多积极的因素,为均衡组织财政收入奠定了良好基础。要实施好税收增收以奖代补和增收留用激励政策,在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同时,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依法征税,强化税收征管,均衡组织好税收收入。要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密切关注财政运行情况,统筹做好收支平衡工作。 (二)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各级财政部门既要当好“铁公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按照执行一般性支出压缩不低于5%,“三公”经费再压减3%左右的要求,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也要打好“铁算盘”,要主动挖潜、多渠道盘活各类资金和资产,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把该花的钱花好,补短板强弱项保重点,集中财力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投入,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 (三)做好基层“三保”工作,确保不出问题。“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是基层财政运行的底线。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从全局和政治高度重视“三保”工作,统筹财力合理安排预算,合理安排支出次序,推动财力下沉,加强县乡财政管理,确保基层“三保”落实到位,工作不出问题,坚决守住基层“三保”风险底线。 (四)加强地方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尽早发挥资金效应。用好管好专项债券资金,尽早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地方性债务监管,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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