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sailing1302 於 2016-2-26 22:13 編輯
近日,中国银监会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持续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通知》指出,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刻认识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切实领会新形势下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政治意义,勇于承担金融支农责任,充分发挥金融支农作用,不断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切实补足金融服务短板,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为重点,着力强化对加快农业现代化的金融支持,找准自身定位,优化信贷结构,努力实现涉农信贷投放持续增长。 更好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主力军作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指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引进战略认同的股东,优化股权结构,设立“三农”委员会。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开展金融业务创新先行先试。支持优质农村商业银行设立同业业务中心等专营机构,探索组建理财、信用卡等业务条线子公司,提供多元化农村金融服务。支持优质农村商业银行在所在地市范围内以及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提升服务质效。选择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风险基本化解的省份,开展省联社改革试点,强化行业服务功能,整合并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