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刑法残酷至极,刑法中有一条名为骑木驴酷刑,是一种针对女性犯人的酷刑。深深的摧残着中国古代妇女的心身。
资料: 1.所谓木驴,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木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而且,随着木驴的走动,那根尖木桩也一伸一缩,直弄得女犯下身鲜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会惨死在木驴上。在古代,这种刑罚常常用于惩处所谓的偷情淫妇,传说由狄仁杰发明。 2.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後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3.有的木驴上面是倒刺的钉子。随着木驴的走动一起一伏,直弄得女犯下身鲜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会惨死在木驴上。
上面的是木桩,下面是倒刺的钉子。它的运动过程有两种:1.车拉;2.人抬。
木驴刑源于宋代,一直延续到清代。在漫长的历史到路上摧残着中国代妇女的心身。历史上受过此刑的人 水浒传里关于武松怒杀潘金莲西门庆之后,还有这么一段: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那么,王婆骑木驴究竟是一种什么刑罚呢?
所谓木驴,据历史记载,有许多种样式,大致可因当地的制造工艺水平高低,分为繁简两种。
简单的,不过是一段圆木头,下面安四条腿,像一张条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 不是平的,而是呈圆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间,有一根二寸来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向上竖着,象征"驴毬"--这就是这种刑具被称为"木驴"的原因:你不是贪淫么,驴毬最大,让你临死之前充分享受!女犯被判剐以后,就把她全身衣裤剥光,把她强按在木驴上,关键的一笔,是一定要把那"驴毬"插进女犯的阴道里。女犯负痛,当然要挣扎,所以还要用四枚大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游街。游街队伍的前面,敲着破鼓、破锣--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锣的原因,绝不是没有好锣好鼓,而是一定要和县太爷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在游街的过程中,还要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写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要她高喊:"我是谋杀亲夫的淫妇,大家来看我的下场!"--这是中国传统酷刑中,专门用来对付"红杏出墙"又加"谋杀亲夫"的妇女的。充分体现了男权社会、夫权社会对"不守妇道"女性的残酷摧残。
所谓"繁式",估计可能是"科学技术"发达、木制机械制作技术精良以后对传统"手抬"木驴的技术改进:繁式木驴,肚子里是空的,四条"驴腿",各安木轮,女犯游街的时候,不是被抬着走,而是有人在后面推着走。关键的一笔,是木轮连着一条"制动杆",制动杆连着木驴肚子里的一个"偏心轮",偏心轮又连着象征"驴毬"的木棍儿,所以木驴往前推,"驴毬"就能上下伸缩。往往女犯还没有押到刑场,由于木棍儿捣烂了内脏,早已经半死不活,气息奄奄了。 据历史记载,第一次在妇女犯罪时使用木驴,时间大约在两宋之间。初期的木驴虽然构造相对简单,但由于古中国地域的广大,仍可以考据出许多种样式。在宋、元期间,通用的一般是最简单的木驴原型,通常是一面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或滚轮,如同一张普通的条凳。所不同之处,首先是其表面并不平坦,而呈现一定的弧度,类似驴背的形状;另外于长木板正中间,安装一根约二寸粗、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子向上直竖,象征驴球,因而一般称呼此类刑具"木驴"。被判死罪的女犯定谳以后,她的全身衣裤将被完全剥光,在验明正身后,衙役们将女人捆绑妥当,便可将她的双腿分开,阴户对准那根驴背上的粗木橛直插进去。接着,用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因负痛而挣扎。最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上的女犯游街,整个示众程序便告一段落。整体而言较明清时代的木驴刑具简单,行刑过程也较不繁复。根据部分民间说法,宋,元期间,在女犯骑木驴游街时,队伍的前导按照惯例会安排衙役和兵丁敲着破旧的锣鼓开道,并昭示全城百姓,之所以使用破鼓、破锣的原因,是为了要和高官仕绅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
另外,在游街的过程中,河北、山东等部分地区会使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录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强迫其高喊:"淫妇某氏,于某月某日犯淫,于此木驴游街示众,警示众人,莫如妾身之下场!",其余大部分地区则会在游街时以水火棍鞭打女犯的乳房和臀部,以增加其羞辱感和疼苦。
宋元期间发明的木驴刑具,一般咸认为是这是传统中国刑罚中,专门针对女犯身体刑具的滥觞,其构造在经过数百年的改良演进后,在明清期间成为一种更为残酷下流的刑罚,完全体现了男权社会、夫权社会对"不守妇道"女性的残酷摧残。 在明清时代惯例使用的,则是稍微精巧一点的木驴,根据上面的样式做了一定程度的改良。这类的游街刑具一般被雕成柳木制的假驴子,或者是一个驴鞍状的结构,安装在平板车上。 和简式木驴略有不同的是,这类木驴上面的木橛子下面连接了偏心轮一类的活动机关,可在木驴移动时由车轮带动木橛子在女犯人的阴户里一下一下抽插。更重一点的木驴在插阴户木橛子的后面,还会加上一根套入女犯肛门的木橛,以在游街时对年轻女人的身体造成更强烈的刺激,痛苦和凌辱。 木驴上的活动木橛通常是可供置换的,其形状,粗细,长度一般依照受刑女犯的体型、阴门深度、罪行轻重而因地而异。但一般官订的标准为直径两吋粗,长度七吋左右的光滑木杵,而插入女犯肛门的后面木杵则是比前方的木橛略为细短一些,通常直径一吋半粗,长度为四至五吋。
判处木驴游街的女犯在处决前会被剥光全身衣服,在游街当日于处决的刑场或其它公众场合强迫展示其乳房,阴户和肛门。有些女犯进行游街前会遭到衙役的公开轮奸或残酷的妇刑凌辱,以达到恫吓民风,及削弱女犯人体力避免反抗的效果。但依照惯例禁止在她们的裸体上留下可辨认的伤痕。而处女或年轻的少妇在游街前接受衙役的强奸”破身”是不成文的规定,这是为了避免她们相对娇嫩的生殖器在木驴游街时被肏出血,而撑不到刑场即受刑不过身亡,因此必须在游街前先把她们的处女膜弄破,并充分开发其阴户。这类的破身一事,通常由资深的刑律人员于游街前一日进行,不过也有在当日上午于游街前公开破身的。
示众结束后,受刑的女犯会被强行架上木驴,她的肛门和阴户分别套在木驴背上前后两根一粗一细的木橛子上,使两根木制的刑具进入其身体相当的深度,却不致对内脏造成立即的伤害。 女犯的上身通常除反剪双手外不做固定,给予其一定的回旋空间以避免过度挣扎造成的下体伤害。但由于强烈的耻辱感和痛苦,游街时会将女人的双脚脚踝以脚镣或麻绳固定在木驴车底板两侧的铁环上(不用大铁钉的理由,是因此种木驴十分残酷,对女犯的体力消耗也极为剧烈,要避免掉游街时任何形式的出血和额外损伤),女犯的背后会被插上书明人犯姓名籍贯和罪行的朱批标牌,表示验明正身等待处决,然后木驴才可正式开动。
游街时,木驴上的两根木橛会一上一下交替插入女犯的肛门和阴户,引发一种极为残酷,类似轮奸的痛苦感觉,运动时,木橛最深可进入女犯身体多达七至八吋(换算公制18至21厘米)的深度,使其感到一种身体将被捅穿的极度强烈的恐惧与刺激,由于女犯的双腿被分开固定在驴背的两边,使她们完全无法藉由夹紧大腿缓解每一次抽插的威力,只是造成体力无谓的消耗,并让位于身体重心的前后两个孔穴受到比一般性行为强劲许多的刺激,许多身形较为娇小的女犯,甚至因为木驴捅刺的力道过于难以承受,而在游街的半途大便失禁。同时,由于女犯的双腿被分开固定,其被木橛子抽插的生殖器和肛门,在游街时将会往前方暴露出来,人们可以清楚地看见刑具在女人身体中进出的过程。而由于木橛在下体的抽动比进行一般性行为时猛烈,乳房比较大的女犯游街时,其双乳在挨肏时,也会随着身体的上下摆动被插得一挺一挺地剧烈跳动,这两项间接造成了游街时对女犯人格的空前凌辱和色情气氛,而押解的护卫人员也会在游街时玩弄女人的乳房和屁股给百姓看。 有部分木驴在安全性上做了更完善的改良,其为了避免犯人被木驴整死,于木橛子正中间开有一个孔,可以用活动唧筒将温热的香油注入女犯的阴道中起润滑的作用。但于此同时,每一次木橛的抽动和香油的喷射,都会对女犯的阴户和肛门造成更为强烈的刺激。
另有一种木驴的变化型,去除了原型所具有的驴背型鞍,此类的木驴是方便人们观看而特别设计的,由于没有了驴背,所以受刑女子被木橛子抽插着的生殖器和肛门可以更为直接暴露在围观众人的视线里,而完全不会被一般木驴的驴背所阻隔。为了增强儆尤效果,这类的木驴有时会以黑漆在圆形木杵上漆上横条纹,使其在女犯阴户和肛门中进进出出的情形可以被看得更清楚。
考虑到女犯体能水平的耗竭,木驴游街的时间长度通常不会超过三个时辰(换算公制360分钟,6小时),一般自辰时初示众完毕起算,到近午时送回行场为止。而由于女犯必须用力绷紧双腿以抵抗肛门和生殖器处的压力,所以行刑前将她们从木驴上解下来时,据传没有一个能够自己站起来。女犯在大街上让人们看着挨过木驴的肏后,一般还会在刑场上继续展览其赤裸的身体,直到死刑正式执行。
明代以降,许多地区的木驴为了给予女犯游街时更强烈的刺激感和羞辱,内部偏心轮装置的设计于是渐被采用。此类机关为在一般木驴的双轮轴机关上加装一小型的偏心轮,可在木驴被推动时,同一次木橛的抽动周期内调节机关抽送的速度快慢。 当女犯骑坐上这类加装偏心轮机关的木驴时,即将插入其阴户和肛门的两根木橛正处于平衡的同一水平面上,因此其顶端仅仅略微贴在犯人的两片大阴唇和肛门周围。木驴一被推动,前方的木橛先以较慢的速度突破女犯的阴户,以避免在进入阴门口时造成出血及撕裂伤,女犯此时必须用力弓紧身体,抵抗下身木杵所施予的强大压力,而在木橛子一插入阴户,使犯人的身体可稍稍喘息之际,其速度便突然加快,迫使女人的身体重新往上挺直以抵抗突来的刺激,而这便是骑木驴时女犯的裸体会被插得规律地一挺一挺的主要原因。 在阴户里的木橛插到了顶,便重新以相对缓慢的速度退出女犯的阴门,同一时间后方插肛门的木橛子也以较慢的速度顶入犯人的括约肌,在前方的木橛完全退出阴户,后面的木橛也正好将肛门括约肌撑开至最大,使女犯人的屁眼发出”啵”地一声,是她们的肛门括约肌回弹时发出的低响,有经验的衙役可藉由计数此声响,得知该名女犯在骑木驴时所受木杵抽送的频率和总次数。在突破了肛门口的阻力后,由于偏心轮的作用和阻抗的减小,两根木橛子往下远离阴户和插入肛门的速度都会重新变快,直到后方的木杵触及直肠底部,开始另一循环为止。
偏心轮的设计不但大大增加了女犯在游街时身体所受的的刺激和折磨,更由于其独到的自发性速率调节机关,使犯人感受到一种类似性行为时,下体被强行插入的凌辱侵犯感觉,又同时减少了女犯因下体出血而提前致死的危险性,是一种残酷而十分有效的木驴改造。
有一型的木驴仅为单纯负载女犯游街的囚车,用在那些被判处裸体游街,但罪名较轻(通常为通奸罪或浸猪笼的附加刑)的女性犯人。此一类的游街因没有木橛侵犯凌辱妇女身体的缘故,一般称为坐木驴,以与重罪女犯的骑木驴相区别。 此类木驴虽有木驴之名,但其实只是普通的平板车而已,于其上树立起一根斜向后的长木桩,另于板车较前方树起较短的两根木桩。游街时,受刑的女犯先背靠斜木桩仰躺着,她的两只膝弯则捆绑在身体前方左右的两根矮木橛上,使其双腿不能自行收拢,暴露出下体需要示众的部位。最后执行者调整女犯身体仰躺的角度,让她的肛门和阴户正好能十分清晰地向前方的观众展示,最后在犯人的颈部、乳房和腰部附近各揽上一道绳子将上身固定住,并将其长发盘在头上绾成大圆髻的样式,避免遮挡到其乳房的示众。便可以开始游街,此一类型的木驴不会对犯人造成任何生理上的伤害,但裸体示众的阴影仍然难以避免。
对女犯人的控制措施 由于明代一开始实施的木驴游街以及凌迟刑法,由于过于残酷,在明朝初期常出现狱中被定罪的女犯在游街之前自尽的意外,用的方法通常为在牢中以碎瓷自制的利器,以削尖的竹片自戕,或咬舌自尽等。为此,实行刑法的官方制定了一套特别用来控制木驴游街女犯的措施,以防范此类事态的扩大。在被判罪确定后(通常为游街之前一至二天),女犯便会从一般性牢房被转移到戒护严密的女牢中关押。在女牢里,犯人正式被剥光所有衣裤,由衙役和仵作进行验明正身和身体检查的工作,检查的项目包括乳房、阴户的大小和深度,以委任工匠进行木驴刑具上不同尺寸木橛的制作,另外,女犯的肛门及阴户是否有外伤,会使其无法承受木驴的折磨,也是验明的重点,如果犯人的生理状态未达到一定水平,将会由衙役暂时看押在女牢中调养,直到适宜游街进行。经过仵作检验程序的女犯,将会完全赤裸着身体被押回到单人牢房中囚禁待决,之所以不给她们穿上衣服的原因,一是防止她们逃跑或私藏器械的措施,二是给要送上法场裸体示众后,骑木驴处死的女犯人穿上衣服已经没有太大意义。在单人囚室里,最常用来禁制女人四肢的方法,名为”四马倒櫕蹄”,其用法是先将裸身女子的双手反剪于背后,另用一根绳子把犯人的双脚绑在一起,再拴在她背后的绳结处,女犯被这样捆着,便决无可能自行逃脱。而在女犯人被定罪到游街示众的这段期间,她的三餐饮食和大小便都要在狱卒的严密监视下进行,有些地区的刑房,会让女犯人在游街前一天晚上自行排空身体里的屎尿,以防止示众时因恐惧而失禁的发生。当然,此类的排泄动作也是在狱卒的看守下进行的。前文中提到,为年轻的少女或未过门的少妇进行例行性的破身,以避免其在游街时过度出血而死,这类的程序也同样在关押于女牢的期间,由狱中的刑律人员进行,一般此类的强制轮奸,为考虑女犯阴户的复原速度,并不会和其它的妇刑同进行。
该刑法充分体现了男权社会、夫权社会对"不守妇道"女性的残酷摧残。残忍程度令人发指,封建礼教,吃人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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