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实施后,全民炒股时代将终结? 对此,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局长赵敏6月26日晚间在参加央视财经评论时指出,这些观点是误读。 据证券时报网报道,过去投资者参与市场买卖交易是有制度安排的,新规实施后,规则和过去的交易制度是有衔接,在实施的时候会有相应安排,不会一刀切,会有区别对待。当前投资者可以买股票,新规后仍然可以买卖股票,投资交易不会受到限制。对于新开户的投资者,机构依然会了解投资者基本情况,对于风险低的投资者,仍然可以交易股票,而对于投资者要投资新的种类产品和享受新的服务时,会有风险评估和建议。 据赵敏介绍,投资者适当性从2007年开始陆续在基金销售、创业板、股指期货等领域实施,核心就是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规范的是证券机构的行为,需要对投资者风险偏好等进行分类,将产品分级,由机构进行匹配。在这过程中,机构有义务,投资者也有义务,需给机构提供真实的资料,以便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判断。 此前的6月2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曾报道,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向多家券商发布《证券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金融机构产品或服务进行了5类划分,与之相对应的,对投资者也将进行5类划分,明确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投资者需按照相关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投资。 按照《征求意见稿》,A股的投资属于中风险产品。有报道据此解读称,只有《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得分在37分以上的稳健型、积极型和激进型的投资者,可以参与A股投资,得分在37分以下的保守型、谨慎型的投资者可能将“无缘”炒股。 这一解读可能有失偏颇。有接近监管部门的知情人士当时即对澎湃新闻称,即便投资者评级不够格“炒股”,仍可以通过签署不适当警示书的方式“坚持购买”,因此“影响不大”。 有券商人士也向澎湃新闻表示,一方面,该办法实施“新老划断”,并不影响原先的投资者;而对于新开业务的投资者,如若“跨级购买”,可签署不适当警示书,即书面签署知晓风险的文件,同时需要“双录(录音录像)”。另一方面,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并无次数限制,投资者的风险等级不够格购买A股的,可多次尝试以“做”到合格。 此前,证监会发布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明确,将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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