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从严:强调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关系 据高大立回忆,20多年前,洞庭湖的候鸟数量曾大幅减少——除了大量偷猎者,还有外滩围网、湿地围垸、洲滩开垦等,侵占候鸟的栖息地,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直到2017年湖南省发起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攻坚战,启动了恢复被侵占的洲滩湿地等专项行动,这里才逐渐恢复水草丰茂,成为“候鸟天堂”。 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副所长武海涛说,虽然公众对湿地生态功能和保护价值的认识已有了极大提高,但受自然资源和发展空间限制,我国湿地遭受非法侵占、围垦、污染、过度捕捞和采集、外来物种入侵等破坏风险仍较为严重。沼泽地被围垦、滩涂被占用、泥炭被盗采的现象时有发生,湿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亟须立法保护。 此次湿地保护法明确,国家严格控制占用湿地。具体包括:禁止占用国家重要湿地,国家重大项目、防灾减灾项目、重要水利及保护设施项目、湿地保护项目等除外;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湿地,无法避让的应当尽量减少占用,并采取必要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等。 为了充分发挥湿地多种功能,湿地保护法进一步明确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 比如,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湿地保护规划和湿地保护需要,依法将湿地纳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或者自然公园;在湿地范围内从事旅游、种植、畜牧、水产养殖、航运等利用活动,应当避免改变湿地的自然状况,并采取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 “严格控制占用湿地,防范湿地不合理利用,明确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将为我国湿地保护修复与利用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武海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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